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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申办工作全面展

6月20日,笔者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,我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申办工作已全面展开,集中受理时间截至7月底,因故无法在7月底前申请的,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。

    据了解,本次保险接续工作的适用对象是2019年1月21日(含21日)前,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,且在此之前出现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或断缴问题的退役士兵。补缴年限与服役年限挂钩,政府补缴年限不超过本人军龄。已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退役士兵,存在欠缴、断缴的,不再补缴养老保险。

    按照规定,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。单位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(主管部门)或安置地人民政府负担;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。个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、特困人员的,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对其个人缴费部分分别给予60%补助和全额补助。申办地点分别是所在县(市、区)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,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为5906252。